设计建筑
全面打造“深圳建造”品牌

全国装配式建筑经验交流会近日在深圳召开。图为与会人员观看裕景花园装配式建筑模型。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窦延文)质量是经济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近年来,深圳坚持以质量引领、创新驱动,推进标准、质量、品牌、信誉“四位一体”建设,实现从“深圳速度”到“深圳质量”的转变。今年是深圳“城市质量提升年”,建设领域也提出了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争当深圳质量排头兵,打造城市建设新标杆的奋斗目标。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日前,市住建局、市规土委、市发改委联合起草了《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拟于近期正式发布。

对标国际一流完善顶层设计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深圳正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若干措施》的出台,作为我市工程建设未来一段时期的纲领性文件,为全面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城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城市规划设计建设提供了指引和规范,同时又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是切实解决当前我市部分公共设施存在的质量通病,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内在要求。

《若干措施》分为五大部分共24条具体措施,围绕如何提高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提出了操作性强、可落地的举措,包括:“坚持标准引领,倡导质量优先”“繁荣设计创作,打造建筑精品”“突出关键环节,强化过程管控”“强化质量监督,落实质量责任”“创新建设模式,推广建造新技术”等方面。

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和效益

记者获悉,《若干措施》相关规定突出质量引领 ,把握发展关键,主要有如下几方面体现:

强化标准引领,完善技术规范体系。从减少全生命周期综合成本出发,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未来城市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我市工程建设和选材用材标准,以高标准打造高质量。同时,按照对标国际、领先全国的要求,编制设计图集,培育扶持团体标准,逐步建立体现国际一流水准的工程技术标准体系。

强化政策激励,完善优质优价机制。深化“评定分离”招投标改革,倡导择优竞价,制定定标指引,开展标后评估,推动建设工程招投标由“拼价格”向“拼质量”转变。

强化设计创作,创新设计方案优选制度。建筑设计方案应当编制城市设计衔接专篇,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的统筹引导。创新设计方案优选,结合建设项目特点采取设计招标、设计竞赛和直接委托行业顶尖专家三种方式开展,特定项目可直接委托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等顶尖专家领衔设计。设计竞赛和设计招标推行“阳光评审”,全过程面向社会公开。建立规划师、建筑师负责制,进一步繁荣设计创作。

强化设计管理,实行前期文件论证和政府直接委托施工图审查制度。大型房屋建筑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市建设科技委员会组织专家,对项目勘察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的法规标准符合性、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施工可操作性进行论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审图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勘察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节能环保、工程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

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工期压缩预警机制。为避免赶工期带来的质量安全隐患,《若干措施》提出,原则上政府工程不设“关门”工期,相关主管部门在合同备案环节建立工期预警机制,并在现场监督环节加强重点监管。

强化建材管理,探索建立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建立政府工程建材和设备采购信息管理系统,与优秀企业建材和设备供应平台共享资源,可促进价格透明,减少流通成本,实现留痕追溯,有效防治腐败,保障建材质量。

强化建筑工人培训,打造现代建筑产业队伍。创立建筑工人职业技能实操训练基地。鼓励行业协会开展建筑工人星级评价,编制建筑工人薪酬动态,完善建筑工人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畅通职业发展通道。培养“建筑工匠”人才。

强化监管模式创新,试点工程质量保险。推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购买服务制度,引进建设工程第三方专业巡查机构,奠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社会化基础。建立监理单位向行业主管部门直报制度,定期书面报告质量安全监理情况。开展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工作,防范和化解工程质量风险。

强化科技创新,提高建设领域科技水平。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出台完善惠及各类建设工程的装配式建筑扶持政策。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与建筑信息模型相结合的建设工程协同审批平台,为工程建设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加快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慧监管平台,实现对施工现场的信息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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